河北isp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利用公共电信基础设施连接业务节点和互联网骨干网络,为各类客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客户可以通过公共电话网络或其他接入方式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连接到互联网。

ISP有两个关键应用。一是为使用互联网从事信息内容、网络交易、网络应用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运营商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二是为普通互联网客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

2.jpeg

申请ISP业务需要公司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申请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IDC或ISP业务的企业,实收

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实收资本的30%。申请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ISP业务的企业,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实收资本的30%。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

的违法记录。

8、承载IDC/ISP业务的系统和机房要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评测机构的技

术评测并取得评测报告。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1.jpeg

申请流程

为方便企业,使申请企业尽可能符合许可证审批要求,申请企业在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要首先详细阅读“申请企业资质确认须知”内容,确认是否符合ISP资质要求。

在确认“申请企业资质确认须知”内容后,进入技术评测环节。评测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要求的60天内。申请企业的技术评测申请可以逐项提交,也可以一次性全部提交,各项评测分别按顺序排队进行。若某项评测未通过,申请者待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评测申请并重新排队。评测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

技术评测全部通过后,申请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跨地区申请”或“省内申请”,并提交IDC业务的申请材料。其中跨地区ISP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省内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负责。

3.jpeg

系统测评

若单独申请ISP业务,则需通过“ICP/IP/域名备案系统”“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和“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评测。

ISP业务申请者如果不直接提供网站服务,可只进行“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和“ICP/IP/域名备案系统”评测。但在许可证首页的“服务项目”中会注明“不含网站接入”。

以后拟提供网站接入时,须先行通过“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评测方可进行许可证变更。

全国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许可情况

根据《国内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情况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9月全国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持证企业共计4360家,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的跨地区企业2247家,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许可的本地企业2113家。2018年12月末,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的跨地区企业达2484家。